上海大学理学院数学系“阳阳教育基金”(教师类) 评审条例

创建时间:  2023/09/25  谭福平   浏览次数:   返回


 上海大学理学院数学系“阳阳教育奖学金”(教师类)是数学系杰出校友郭玮与徐海珍伉俪共同捐赠,设置旨在鼓励和奖励35周岁以下的师生传承“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传统和追求真理、自由探索科学研究的态度,成为数学领域拔尖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工作踏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开拓创新,科研成果突出;

3. 申报者当年不超过35周岁(以申报当年101日为准);

4. 申报时须为上海大学理学院数学系在岗在编人员或上海大学非定向数学博士后。

二、 评选业绩条件及奖励金额

根据申请者近五年科研业绩成果,分为以下四类:

1.  A类:本领域中的佼佼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定额奖励:

(1) 国家级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国家级领军人才等同级别高层次人才项目获得者,定额奖励80/年;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青年拔尖人才项目、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获得者等同级别高层次青年人才项目获得者,定额奖励50/年;

2.  B类:本领域同年龄段中的优秀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定额奖励:

(1) 上海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长期)、上海领军人才等同层次的其他人才计划,在项目执行期内,定额奖励25/年;

(2) 上海市青年东方学者、上海市科委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启明星项目、上海市海外引智计划入选者等同层次的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在项目执行期内,定额奖励15/年;

(3) 在国际具有重要影响力期刊 (Annals of MathematicsInventiones MathematicaeActa Mathematica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athematical Society等同级别期刊)上,以第一或通讯作者且以上海大学为第一或通讯单位发表高水平论文,定额奖励15/

3.  C类:在教学、科研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定额奖励8万元/年:

(1) 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成果奖、优秀教材奖的主要获得者(排名前三位)

(2) 省部级及以上的一流本科课程、精品课程、优质视频课程的负责人;

(3) 省部级以上的科技成果奖获得者(排名前三位)

(4) 上海市科委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扬帆计划”项目入选者;

(5) 有国家级或由评审委员会认可的在研科研项目。

4. D类:申报当年在科研、教学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定额奖励5万元/年。

注: (1) 申请人仅能申请其中一类;(2) 非定向博士后仅限申请D类。

三、评选办法

(一)每年10月上旬:启动评选

(二)每年10月中旬:申请及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者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每年10月下旬:评审及发布授奖名单

评审小组组织评审并公布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申请当年10月:奖金第一次发放总金额的60%;次年10月若完成以上考核条例,发放总金额的40%,未完成者则不予发放。

(五)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将取消申请资格。

1. 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 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 申请内容虚报或作假。

本评审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大学“阳阳基金教育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所有。

上海大学“阳阳基金教育基金”评审委员会

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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