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理学院数学系“阳阳教育奖学金”(本科生)由数学系杰出校友郭玮与徐海珍伉俪共同捐赠。
第一条 设立宗旨
旨在鼓励和奖励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本科优秀学生,发挥数学系优秀学生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传承“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传统和追求真理、自由探索科学研究的态度,成为数学领域拔尖人才。
第二条 评选对象
上海大学理学院数学系的全日制在校品学兼优的本科应届毕业生。
第三条 评选类别及奖励标准
阳阳十佳优秀毕业生奖学金:10000元/人。
第四条 评选条件
(一) 政治思想端正,全面发展;
(二) 乐于奉献,在校期间有学生工作经历,获得师生一致认可;
(三) 毕业(设计、作品)论文成绩为B以上(含B);
(四) 获得学士学位;
(五) 有理想的毕业去向;
(六) 在校期间至少两个学年获得学业奖学金;
(七) 同时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款:
a.在校期间,曾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荣誉称号一次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竞赛获得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一次的;
b.在校期间,曾获得上海大学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或在上海大学校级各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或上海市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以上情况累计两次的;
c.在校期间有入伍服役经历,服役期间获得团级以上嘉奖或表彰;
d.在重大事件中,有突出表现,立功受奖者及学校或学校以上单位认定的有其他突出表现的。
注: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阳阳奖学金、吴兴华奖学金等捐赠类学金,原则上只能获得一次。
第五条 评选流程
(1)个人申请
“阳阳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申请请根据评审实施细则填写数学系“阳阳教育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于4月15日前提交辅导员;
(2)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评选,产生推荐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奖学金一次性发放;
(4)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将取消申请资格:
1. 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 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 奖项申请内容虚报或作假。
本评审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大学理学院数学系所有。
上海大学“阳阳基金教育基金”评审委员会
附件1:上海大学理学院数学系“阳阳教育奖学金”申请表(本科生)
基本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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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 政治面貌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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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情况 | 专业: 毕业去向: 综合总排名: / 曾担任职务: 毕业设计成绩: |
本科期间主要获奖情况 | 日期 | 奖项名称 | 颁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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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100- 200字) | 需另附1500字个人事迹 (第三人称、宋体、小四、1.5倍行距) 申请人签名(手签): 年 月 日 |
辅导员意见 | 辅导员签名(手签): 年 月 日 |
数学系奖学金评审小组意见 | 负责人(手签): 年 月 日 |
(表格正反双面打印)